余姚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余姚律师

在女方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时间:2025-01-04|栏目:余姚律师|
法律分析: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上城区看守所地址 临平区看守所地址 金华市看守所地址 永康市看守所地址 路桥区看守所地址 三门县看守所地址 平湖市看守所地址 桐乡市看守所地址 龙游县看守所地址 西湖区看守所电话 象山县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看守所电话 遂昌县看守所电话 松阳县看守所电话 衢州市看守所电话 静安区看守所电话 崇明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滨江区律师 宁波鄞州区律师 龙港市律师 苍南县律师 安吉县律师 桐乡市律师 仙居县律师 三门县律师 丽水市律师 缙云县律师 镇江市律师 丹江市律师 常熟市律师